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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受到食物的温度,我终于有了重活一世的真实感。
即便只是寻常农家的粗茶淡饭,但也比侯府的生活舒服得多。
没有锦衣华服、绸缎香膏又算得了什么呢。
虽然小阳村的日子清贫,但我不用晨昏定省地请安,不用为了练琴将手指弹得血肉模糊,不用每天只吃馊掉的冷馒头,不用挨打,不用和京城的少爷小姐勾心斗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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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知足。
反观谢婉柔,不,现在已经更名叫沈婉柔了。
沈婉柔进侯府的第一天,就被关了小黑屋,勒令下人不许给半点水米。
只因她的身段也不够柔美轻盈。
侯夫人给她买最好的首饰绸缎,敷最细的胭脂香粉,请来最有经验的礼仪嬷嬷,养得如同真正的大家闺秀一般精细。
但也会因说话重了,走路快了,背书慢了等一些小事将她往死里打。
宣平侯冷眼旁观,只会劝侯夫人消气,从不管沈婉柔的死活。
沈婉柔一次次被打得神志不清,将前世我的遭遇都经历了个遍。
但不同的是,她从未燃起过逃跑的心思。
甚至侯夫人带她回了小阳村,她也高昂着头,居高临下地笑我是个村姑。
对侯府的生活只字未提。
4
沈婉柔回小阳村那天,我正将采来的鲜花捣成花汁。
前世侯府生活十余年,我对京城女子喜爱的妆品甚是熟悉。
借着前生的经验,我做起了胭脂生意,以此改善谢家的生活。
沈婉柔来时,我的麻布衣裳因采花被泥土沾了一身,和她华贵的丝绸襦裙形成鲜明的对比。
她满眼嘲讽:「谢婉清,落魄成这样,你也不嫌寒碜。
」
我眼皮都没抬,继续捣着花汁。
沈婉柔见我不理她,一脚将我的花汁盆子踢翻:
「大胆刁民,本小姐可是侯府千金,见到本小姐还不下跪!
」
我愕然,抬头震撼地看着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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